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财税咨询-重庆万佳会计,四川代账通 400-023-9501 购物车(0) 【免费注册】 【登录】
首页>常见问题>公告通知>2022.4-12月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事项!

2022.4-12月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事项!

2022-03-27 22:28 浏览量 2287

2022.4-12月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事项!
2022.4-12月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事项!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新政解读及风险提示
一、期限: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
二、只针对小规模纳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一律免交增值税,无之前季度45万以内免税额度;
四、开票税率栏,不选0税率,直接选:免税;
五、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不得免税,开专票税率为3%;
六、征收率为5%的业务,比如不动产出租,不享受;
七、免的是增值税,所得税正常缴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税负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税负5%;
八、注意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超过了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政策;

九、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免税,个人所得税按政策正常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