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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在北部新区符合鼓励类要求及部分政策

2016-01-28 23:16 浏览量 6066

创业在北部新区符合鼓励类要求及部分政策

对注册在北部新区的鼓励类微型企业:

1、享受部分政策:

1)、对在北部新区创业鼓励类微型企业,可以享受创业补助3万元和2年的代账补助;

( 2 )、其他补助和税收优惠以实际文件为准。

2、北部新区重点支持以下小微企业

第一类:鼓励类微型企业: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5万元以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且属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鼓励类微型企业。

第二类:鼓励类小型企业。在北部新区管委会重点打造的孵化园、创新创业基地、工业设计或科技研发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高新技术制造园区等特色产业楼宇、标准厂房(以下简称特色产业园)内从事以下鼓励类行业的重点小型企业:

  1. 信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处理、电子商务及支付结算、工业(工程)设计、科技研发、数字出版、文化创意等创新型小企业。

2. 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仪器仪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以及为此配套的研发、检测类小企业;

第三类:经北部新区管委会认可的入驻其他特色产业园的鼓励类小型企业。


鼓励类条件掌握1、创业者投资金额15万元以下2、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鼓励类微型企业。3、重庆市户口4、原来未办理过公司或任股东。5、申请创业补助场地核实。6、带领5人以上的人创业。政策:鼓励类微型企业享受免费创业补助和代账补助等。我公司代办北部新区,两江新区,江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微型企业办理及代理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