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0 18:23 浏览量 6353
【报送资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外商投资企业需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