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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名称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2016-03-09 21:44 浏览量 4611

公司注册名称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注册公司之前,首先要对公司名字进行核名,只有核名之后才能进行注册的下一步。好的公司名字总是被所有都能想的到,为了避免有重复的情况必须挑选几个名字进行核名。在我国对于公司名称也是有多约束的,不是随便一个公司名字就可以使用的,那么公司注册名称的具体要求有哪些呢?和易代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注册名称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一、行政区划: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


  组织形式之前:


  ①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②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③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如:北京***湖南湘菜有限公司、北京***韩国进口食品有限公司。“湖南湘菜”、“韩国进口食品”字词均视为企业的经营特点。


  4、企业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例如“北京***食品厂”、“北京**商店”、“北京**技术开发中心”。


  当你在决定公司的注册名称时,从原则入手遵循格式要求一步步完成公司注册名称的各个部分,你便可以迅速准确的完成公司的注册名称。正在焦虑的你快按照我的方法试一试把!如果对公司名字的选择方便的可以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做注册也是可以的,省时省力!